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单位印发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部门联合信用监管。从项目许可管理、建设管理、销售管理到交付管理等全面梳理出企业违法违规的不良信息61条,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起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信用监管。 《办法》坚持正向激励,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对企业开发项目获广厦奖等提升项目品质、按期交房、现房销售、开发业绩、纳税信用a级、积极参与社会公益等方面的68条优良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该办法坚持法治化规范化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评价。信用评价采用线上工作模式,所有审核通过的信用信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凯发旗舰厅官网进行公示公布,信用评价结果由信用评价系统自动产生,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办法》强化结果应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评价信用等级高的aaa级企业给予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提前申请预售许可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低的b级、c级和“黑名单”企业列为行政执法检查必查对象、予以提高预售资金留存比例等惩戒措施。通过差异化监管,让信用好的企业增强获得感,让信用差的企业受到限制约束,引领企业将信用建设贯穿到企业全链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让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助推淄博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